2月23日,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的18个督查组,聚焦应急预案落实,全面开展夜查暗查。共走访检查144个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发现问题65个。
主要问题有:北京市质监局未按照《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的通知》 “2016年6月底前发布《胶黏剂和建筑类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的要求,发布限值标准。密云区燃煤锅炉窑炉“清零”任务完成不彻底,按照《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北京市城镇地区应于2016年10月底前,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检查发现密云区仍有5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5月份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年度评估,但太原市未开展评估工作。晋源区政府环保工作压力传导不足,未按照《太原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要求,对本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作出相应规定。
石家庄市每天运输车辆大约3.8万辆次,运煤车占90%以上,大量的柴油车虽有尿素处理装置,但正常使用率不足10%,目前没有部门对柴油车治理设施正常使用进行监管。
唐山市蓝欣玻璃有限公司为浮法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是唐山市重点排污企业和汉沽管理区最主要的大气排放源,但汉沽管理区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却未将该企业列入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企业名单,导致2016年至今的历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该企业均未采取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局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预案无落实清单,存在照搬照抄问题,在正式文件中出现其他县的地名。唐山市玉田县弘泰线材有限公司氧化铁堆场未苫盖完全,在线监测设备标气已过期。
济南市章丘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为闽源钢铁有限公司提供该企业自2016年12月29日停产至今的证明,检查发现,该企业1号、2号烧结机2017年1月11日至2月1日仍在生产。
德州市经信委制订的《德州市冬季错峰运行调控企业名单》调查论证不充分,部分已淘汰或近年已停运的生产设备和生产线纳入错峰运行调控。如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2016就被列为“上大关小”的#4发电机组和已停产近两年的15万吨/年硝酸生产线,仍在调控企业名单中。
鹤壁市应急管控清单不全面,全市水泥粉磨站均未纳入管控清单,佳吉轮胎有限公司等一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较多的橡胶、轮胎生产企业未纳入。
此外,部分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天津市北辰区河北工业大学供热站1台40t/h、1台20t/h燃煤锅炉仅配套简易的水膜脱硫除尘一体式设施,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脱硫液pH约为5,烟气无法达标排放。
石家庄市晋州万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鸿锐集团晋州生产工厂异味严重,两家企业10蒸吨及以下锅炉均在正常运行,跑风漏气严重。
唐山市滦县兴隆钢铁有限公司3号高炉无组织排放严重。
廊坊市大唐木业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擅自停运,打磨工序粉尘无组织排放,异味明显。
衡水市深州凯普达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属于河北省2号调度令中应错峰停产企业,未落实错峰停产要求。
太原市华豹涂料有限公司重污染应急预案为网上下载模板,预案中相关地址仍为模板中其他省的地址,无可操作性。
临汾市曲沃县立恒钢铁公司转炉车间冒红烟,渣跨车间、渣场烟尘无组织排放严重,扬尘污染严重。曲沃通才工贸有限公司石灰窑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德州市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未按《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错锋生产要求,采取停产措施。
鹤壁市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私设排污管道将事故应急池中工业废水直排园区污水处理厂。殷都化工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严重,企业应急预案缺乏具体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下,未及时停产。
焦作市邦达工贸煤炭物流园防风抑尘网不完全,地面煤泥较厚。
天津市津南区天安化工有限公司、环宇化工、松岩铝制品厂均无烟气脱硫设施,未按照产业政策要求及时淘汰。东丽区天津钢铁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具体措施不明确。2016年1-9月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仅将烧结机脱硫效率由日常的87%提升至95%左右,除烧结工序二氧化硫排放有所减少外,其余生产环节污染排放无相应减少。
督查组已将发现的有关问题移交地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