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布的最新一期财政收支数据显示,2012年1到11月全国财政累计支出10.5万亿元,比2011年同期增长17.9%。而2012年中央财政支出预算指标为12.4万亿元,由此预估:12月份将有约1.9万亿元的预算资金待支。
在许多人看来,这意味着,一些政府部门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突击花钱时间。但财政部官方网站上、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的署名文章表示,虽然2012年年底财政支出规模较大,但并不是违反预算管理规定的年末突击花钱。
白景明的这一判断,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关注,乃至质疑:年终突击花钱不违规?这些钱都花在哪里了?哪些钱算违规?
突击花钱不只发生在中国
“年底突击花钱与违规花钱并不是同一个概念。”白景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违规花钱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原本没有预算,但非要在一个项目上花钱。二是有预算但是不走正常审批程序。三是有预算也走程序,但是最后“做了手脚”。比如政府采购,有预算有程序,但最后没有把钱给中标的供应商。“这些情况在现实中确实存在。但是这不仅仅发生在年底,每个月都有可能发生。”
在白景明看来,突击花钱并不代表违规。这种预算支出的不均衡现象不仅仅发生在中国。比如日本2011年到2012年的预算年度最后一个月的支出,就占到了该预算年度总支出的14%。“有些预算本身就不是均衡支出的。因为有些项目并不是每个月都有。比如一些机构年底才会启动一些项目,如年底召开工作总结会议等等。因此不能用年底突击花钱等同于违规花钱。”白景明说。
白景明认为,公众对“年末突击花钱不违规”的指责主要出于两个方面:一是公众认为有些钱不该花。有些机构脱离预算,财政收入增加后,原本某个项目没有预算但是非要花钱,导致了浪费性支出。二是“原本有预算,虽然用不了这么多,但是年底非要花出去”。
为什么要突击花钱?
研究者认为,年终突击花钱的最根本原因,是我国现行的预算编制采用“基数加增长”的方式存在极大的缺陷。每一年的预算决策都是在上一年拨款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数额,并且结余全部上缴。因此各单位到年底必须把钱花出去,否则就要上缴国库,而且第二年的预算规模还会减少。
“有些项目如办公经费或采购经费,如果一个部门一年的预算是100万,年底完成这些工作只用了80万。上级就会认为明年80万也够了。这就会让第二年的预算减少。”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顾问施正文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一些部门可能会为了花钱而花钱,比如开一些没有必要的高规格会议或委派一些没有必要的出差学习等。”